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已经2009年7月26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和《关于实施江西省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赣劳社培[2008]5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能型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 明确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和造就数以万计的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是新形势下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市技术工人队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都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少工业园区和行业出现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的现象,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结构性调整的“瓶颈”。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深刻认识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任务来抓,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地、本行业和本企业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全力组织实施,努力开创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大力实施“双创”战略,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出发点,以市场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统筹社会培训资源,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评价体系并形成合理的工作格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