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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一是发展科技服务企业。通过充分发挥人才聚集、技术领先的优势,创造条件组建专业化、面向社会的科技服务企业,在为自身工业发展提供更好的人才、科技支撑的同时,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创造更多效益。
  二是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企业。通过加强物流业务的科学化、信息化改造,为自身工业原材料的获取和工业产品的销售提供物流服务,同时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面向社会提供物流服务,提高资源、产品的流通和配置效率。
  三是发展国际贸易服务企业。通过发展国际贸易服务企业,进一步扩大采购和销售渠道,在解决企业自身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问题的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专业的国际贸易服务。
  四是发展专业化的配套服务企业。整合优化企业内部人力、管理等要素,发展专业化的配套服务企业,在提高企业运行效率的同时,为社会提供专业、优质的配套服务。
  五是发展文化创意服务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引入、发展文化创意服务企业,提高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自身产业结构、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层次,实现“腾笼换鸟”。
  三、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服务业优先”战略,有重点、分层次、逐步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辅分离重点,以科技信息、现代物流、国际贸易、专业配套服务和文化创意企业为发展重点,以建设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为发展载体,通过几年的努力,分离、融合、发展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3+1”现代产业体系,实现由杭州制造向杭州创造的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逐步扩大年度服务业发展资金规模,重点扶持工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大力支持生产性服务企业的发展。对新组建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实施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或在发展新兴服务业中投入较大的企业,区、县(市)政府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优先给予资金扶持。
  (二)鼓励企业实施“退二进三”、“腾笼换鸟”。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通过以上方式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作变更。积极鼓励盘活存量房地资源用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且无需转让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园区,符合国家规定、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及有利于产业升级的,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指导委员会确认并报市政府批准,暂不征收原产权单位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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