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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汕头市规划局、汕头市公安消防局关于印发汕头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审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建设局、汕头市规划局、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关于印发汕头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审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府建[2009]151号)


各区县建设局、公安消防大队,中心城区各瓶装燃气企业 :

  现将《 汕头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审查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非中心城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实施。

汕头市建设局
汕头市规划局
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二○○九年十月十日

汕头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审查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认真吸取潮阳谷饶“ 5.21 ”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 根据 市府办《印发 汕头市中心城区易燃易爆重点场所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 [2009]96 号) 精神,就 做好现有燃气联系点的迁移,按规范要求重新审查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审查依据

  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 - 2006 );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 2006 );

  3 、《汕头市主城区燃气专项规划 (2003 - 2020) 》;

  4 、 《印发 汕头市中心城区易燃易爆重点场所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 [2009]96 号)。

  二、建设原则

  根据“总量控制、布局合理、设施安全、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地确定瓶装供应站的数量和分布;结合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近期( 2003-2010 年)、远期( 2011-2020 年)管道燃气供应的范围,合理地分布瓶装供应站。 瓶装供应站的具体位置应根据城市建设和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定点。 Ⅰ级站净占地面积 744 平方米 ( 约 1.1 亩 ) ,Ⅱ级站净占地面积 533 平方米 ( 约 0.8 亩 ) 。

  规划近期、远期各区域瓶装供应站及用户数量见下表:

  近期各区域瓶装供应站数量表

 区 域

2010 年

规划人口

( 万人 )

瓶装气用气人口

Ⅰ级站 ( 座 )

Ⅱ级站 ( 座 )

Ⅲ级站 ( 座 )

物流配送规模

(万户)

人数

( 万人 )

户数

(万户)

龙湖区

37.7

28.4

8.11

2

4

73

2.5

金平区

78.4

49.5

14.14

4

10

79

5.5

濠江区

33.9

27.1

7.75

4

6

48

2

合 计

150

105

30.0

10

20

2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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