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关于授予珠海同仁诊所等单位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通知
(珠劳社函〔2009〕206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约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珠府办函〔1997〕247号)及相关规定,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经医保知识考试、现场评估、资料审核及媒体公示,现授予珠海同仁诊所等20家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名单如下:
1、珠海同仁诊所
2、珠海华康门诊部
3、珠海南方门诊部
4、珠海刘彤科美外科诊所
5、珠海林广程西医诊所
6、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翠微门诊部
7、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珠海市香洲区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珠海市香洲区湾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珠海市香洲区横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珠海市唐家湾镇鸡山社区卫生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