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落实工地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员的紧急通知
(穗建质[2009]1160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各安全监督站、各建设业主、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是祖国60年华诞,国庆将至,为过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切实加强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严控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监督站一把手要亲自组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外几宗安全事故的教训,有针对性地安排检查重点,把今年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以及地铁、深基坑、高支模、塔吊等作为检查重点。
二、立即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所属建设(和市政)局、监督站节前要完成重大安全危险源排查治理,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排查情况及采取措施报送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督察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三、国庆期间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将节日期间施工计划、安全措施、值守人员等情况报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四、按照市创建办和市建委联合发布的《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穗创建办【2009】42号)文件要求,请各安全监督站负责逐一落实所监管工地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地的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员,负责监督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规定,并在2009年10月15日前将工地名称,专职安全员姓名、证号、联系电话汇总成册报我委质量安全处。对未落实好此要求的,由所属监督机构负责对总包、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和诚信扣分,同时,市建委将对建设业主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专此通知
(联系人:陈庆亚,电话:83126788,传真:83126780。)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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