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福景雅苑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复函
(陕价经函〔2009〕137号)
陕西怡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景雅苑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申请》(陕怡华物管〔2009〕005号)收悉。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陕价经发〔2005〕158号)规定,经实地考察,福景雅苑汽车室内立体停车场符合地下一类停车场条件要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均符合简易车棚停放条件。经研究,同意福景雅苑交通工具停放执行以下服务价格:
福景雅苑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
车场类型
| 车 型
| 停放服务价格(元/辆·月)
| 停放服务价格
(元/辆·次)
|
立体停车场
| 小型汽车
| 150
| 5.00
|
简 易 车 棚
| 自 行 车
| 3
| 0.30
|
电动自行车
| 10
| 1.00
|
人力三轮车
| 10
| 1.00
|
摩 托 车
| 10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