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通政办发〔2009〕175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改革创新,做好市区河道整治工作,发挥河道功能,提高市区水环境质量,根据《南通市城市建设和管养体制调整完善方案》(通政发[2008]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市区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人水和谐,保障城市防洪安全,营造城市优美水环境,为南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道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的要求;建立良好的河道管理体制和机制,河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落实,管理范围明确;实行依法管理,依法审批,水事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查处。
二、城市河道建设规划与管理
随着主城区的东移南扩和北翼新城的建设,迫切需要一部高起点的城市河道整治和建设总体规划。水利和规划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城市河道的整治和建设规划要与城市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结合城市的实际,把城市河道的整治建设与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水文化建设、人文景观建设和水功能区保护等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合理确定城市骨干河道和区域非骨干河道。
城市一级河道、濠河及其引水通道、区界河及区域内主要引排水通道、主要通江河道为城市骨干河道,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下列河道为城市骨干河道:
(一)城市一级河道:九圩港河、通扬运河、通吕运河、通启河、新江海河市区段。
(二)濠河及其引水通道:濠河及其第一(前进河)、第二(华丰河)引水通道。
(三)区界河及区域内主要引排水通道:裤子港河、营船港河、团结河、英雄竖河、运料河、任港河、海港引河、兴石河、通甲河、界港河、天生港河、幸福河(幸福竖河)、南川河、城山河、郭里头河。
(四)主要通江河道:姚港河、永红河、中心港河、芦泾港河、东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