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濞夋洖绶ユ穱鈩冧紖 | 濞夋洖绶ラ弬浼存 | 濡楀牅绶� | 缁儳鎼ч弬鍥╃彿 | 閸掓垳绨ㄥ▔鏇炵伐 | 濮樻垳绨ㄥ▔鏇炵伐 | 缂佸繑绁瑰▔鏇炵伐 | 鐞涘本鏂傚▔鏇炵伐 | 鐠囧顔撳▔鏇炵伐 | 閸氬牄鈧偓閵嗏偓閸氾拷 | 濡楀牅绶ョ划楣冣偓锟� | 濞夋洖绶ラ弬鍥﹀姛 | 閸氬牆鎮撻懠鍐╂拱 | 濞夋洖绶ョ敮姝岀槕 | 閸欐瓕鈧啴顣芥惔锟� | 
濞夋洖绶ラ崶鍙ュ姛 | 鐠囧顔撻幐鍥у础 | 鐢摜鏁ゅ▔鏇☆潐 | 濞夋洖绶ョ€圭偛濮� | 濞夋洖绶ラ柌濠佺疅 | 濞夋洖绶ラ梻顔剧摕 | 濞夋洝顫夌憴锝堫嚢 | 鐟佷礁鍨介弬鍥﹀姛 | 鐎诡亝纭剁猾锟� | 濮樻垵鏅㈠▔鏇犺 | 鐞涘本鏂傚▔鏇犺 | 缂佸繑绁瑰▔鏇犺 | 閸掓垶纭剁猾锟� | 缁€鍙ョ窗濞夋洜琚� | 濡楀牅绶ョ搾瀣◢ | 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市容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拆除违法建设和查处违法用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各区、各部门对群众举报、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问题以及市容监督员发现的问题,要在一天内抄送各区规划监察中队,规划监察中队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提供单位(人)反馈。

  7.各区政府要及时组织清理违法建设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

  (二)存量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

  1.分年度按比例实施拆除。对存量违法建筑可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拆除。市政府根据各区调查情况和规划、国土部门的认定意见,分年度向各区下达一定比例的拆违任务。

  2.制定拆违计划。各区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拆违任务,制定分阶段拆违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计划组织实施。市规划局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拆违任务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由区规划监察中队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信息互通制度。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要及时将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抄告区政府及区规划监察中队,便于区级政府及时了解情况;区规划监察中队要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至规划、建设及国土等部门。

  (二)建立快速反应网络。规划、国土部门和各区(开发区)要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对举报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次举报人适当奖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发现的新增违法案件要及时报告。区规划监察中队要明确责任人、责任区域,强化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取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市容环境监督员要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并核实处理情况。

  (三)加强调查摸底工作。规划、国土部门要分别牵头抓好市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调查摸底,认定各区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案件的总量。各区要在规划、国土部门指导下组织自查,摸清违法案件的类型、宗数(处数)、面积和违法人(单位),并将调查情况分别提交规划、国土部门认定。规划、市容、国土等部门要将已掌握的各类违法案件的历史资料提交给各区。

  (四)加大执法力度。对规划区内道路两侧、广场周边地区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可适用简易程序,按照管辖范围由市市容管理局或各区政府实施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对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打击。土地部门依法查处的违法用地行为涉及违法建设的,应直接实施行政处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