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切实解决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国土资源市场建设,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浙江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09〕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保稳定及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等任务,以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2008年以来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采矿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建设规范有序的土地与矿业权市场体系,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
主要目标为:
1、全面落实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有偿出让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与矿业权市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切实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依法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3、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建立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的执法监察共同监管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国土资源利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