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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贯彻《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服装纺织行业。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汽车、交通、建筑、医疗等领域的产业用纺织品,推进高新技术纤维、高性能纺织机械等的研发和产业化。紧扣时尚设计、品牌营销策划等关键环节,发展服装成衣、家用纺织品等消费类时尚纺织产品。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扩内需政策,提高国内市场份额
  瞄准中高端消费市场,进一步拓展名、优、特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占有率;积极配合做好“家电下乡”的各项后续工作,针对农村消费特点研发适用产品,扩大产品销售(市商务委牵头负责)。与上海世博会筹办、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相结合,与汽车等产业调整振兴需求相结合,推进轻工品牌产品、产业用纺织品的研发应用,拓展市场份额。(上海世博局、市建设交通委牵头负责)
  (二)鼓励拓展海外市场,巩固扩大产品出口
  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争取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资助,组织和鼓励轻纺企业参加海外产品展销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出口风险保障机制,提高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国际合作,支持品牌企业通过股权参与、品牌收购、营销网络建设、建立研发中心等方式“走出去”,延伸产业链,在主要销售市场投资设立物流中心和分销中心。(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完善外贸服务体系,鼓励发展海外市场专业信息服务机构(市商务委牵头负责)。建立轻纺出口产品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培训体系,以及质量安全案例通报、退货核查、预警和应急处理系统,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市质量技监局牵头负责)。简化轻纺产品出口通关、检验手续,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上海海关牵头负责)
  (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支持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形成一批新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研发机制;支持推进包装印刷、日用化学品、食品制造、造纸、文体用品、工艺美术品、纺织服装等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轻纺专业科研院所加强轻纺重点行业新材料、新工艺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牵头负责)
  轻工业重点推进变频、涡旋、双转子等空调压缩机技术,新型节能环保光源、陶瓷金属卤化物灯和LED照明技术,复合用纸、印花用纸等特色纸品,中草药化妆品配方等的研发和产业化;纺织工业重点推进芳砜纶等高新技术纤维、可再生生物质纤维、复合型纤维,及以柔性复合材料为代表的产业用新材料、新型土工合成材料和过滤材料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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