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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行政执法局关于整治占道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行政执法局关于整治占道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行政执法局关于《整治占道经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日

整治占道经营工作方案
(市行政执法局)

  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打造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整治占道经营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综合治理、属地管理、规范有序、合理便民、分工负责、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原则,不断规范占道经营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谐、优美、文明、繁荣的现代宜居城市。
  二、工作任务
  按照“主次干道、主要支道严禁,小街巷规范”要求,对我市市辖六区范围内无照占道经营、街头烧烤、伸出门店经营等行为进行治理,达到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三、整治区域
  市辖六区主干道、次干道,主要支道,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车站、广场、校园、市场、中小学周边及小街巷。
  四、整治内容
  (一)取缔主干道、次干道、主要支道、交通路口、窗口地段及重要场所周边各类占道经营摊点;
  (二)取缔未经批准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早(夜)市、摊点、流动商贩;
  (三)取缔利用机动车辆占道经营、非法占用道路的灯箱广告、有碍市容的经营性条幅;
  (四)禁止伸出门店经营、占用道路进行维修和清洗车辆以及未经批准占用道路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五、整治标准 
  我市主干道、次干道,主要支道、交通路口、窗口地段及重要场所周边严禁摆摊设点、伸出门店经营,设立市场。彻底取缔占道经营,疏导商贩进入我市正式批准的集贸市场或店铺经营。集贸市场本着以人为本,为民便民原则,以城市规划为依据,远近期相结合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根据人口规模和居住分布合理设置。采取政府引导、社会筹资、鼓励和吸引外资;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发展连锁经营和社会商业物流配送等业态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市民提供完善的服务。
  六、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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