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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
(京教计〔2009〕21号)


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本市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2010年将首次进行与新课程衔接的高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批复》(教学厅函〔2009〕19号)原则同意了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县教委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化高中会考改革,统筹安排本区县中学综合评价工作,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请各普通高校认真学习高考改革方案,领会方案精神,熟悉操作办法,做好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7年秋季开始,北京市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并将于2010年开始试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适应北京市高等教育普及化、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有利于各类高等学校选拔人才;
  (二)适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殷切期待,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可度与承受力,坚持科学、公正、高效,稳步推进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三、总体思路
  坚持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坚持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坚持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按照“引导方向、系统设计、分层定位、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思路,实行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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