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部门预算投入方向及项目的确定,既要考虑教育发展一定阶段的总体目标,也要兼顾教育周期性长的特点,对跨年度项目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进行,科学编制分年度投资计划,以保证资金投入效益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三)绩效优先,强化管理。
年度部门预算在投入方向确定后,其对应的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及其可供考核的量化指标,应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某个领域或方面产生明显的效益和作用。为此,预算项目要强化科学论证和财务制度管理,保证资金投入和使用的科学性。
三、2010年度市对区县教育补助重点支持方向与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义务教育法实施实施办法,根据北京教育大会、北京市郊区农村教育工作会、北京市教学工作会以及北京市中小学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关于北京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城市发展规划等文件为依据,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保障机制,外地来京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全部纳入市、区教育规划,安排2010年基础教育预算经费。市级政府发挥统筹和引导作用,以分项目、按比例的经费保障原则,在优先确保市委市政府实事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校舍安全加固等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基础教育各项事业发展经费。各区县按照统筹和轻重缓急的投入原则足额安排基础教育发展各项预算经费。通过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整体质量水平。
2010年市级经费主要补助以下项目:
(一)确保2010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预算经费。
(二)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内容预算经费。
1.落实各项减免政策,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各项减免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各区县对此要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经费负担原则为:2010年当年制定的减免政策经费由市级教育经费全额负担,以往年度各项教育减免政策按照市与区县分项目、按比例的经费负担原则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