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启用中小学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京教体美[2009]32号)
各区县教委、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进一步加强学生健康信息的管理,全面掌握本市学生健康状况,市教委、市卫生局在整合以往学生健康体检评价相关软件的基础上,研发了北京市中小学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并与CMIS系统完成了对接,同时还将纳入《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新学期开始在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中全面启用该系统。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请各区县教委、卫生局、学校卫生防病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和负责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推广和使用工作。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北京市中小学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北京市各级教委注册管理的中、小学校自2009年9月起全面启用北京市中小学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所有承担本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体检数据的采集、录入、评价、核查、上报、反馈等工作从本学期开始全部使用本信息系统。
一、系统使用培训要求
(一)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于2009年8月31日前组织完成信息系统的市级培训和试运行,确保各区县负责学生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疾控中心的专业技术骨干熟悉并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并协助各区县完成区级培训。
(二)各区县学校卫生防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区级培训,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
培训人员: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参加学生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各学校负责通过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家长登陆北京教育在线网站(www.bjedu.cc)获取学生健康体检信息和反馈意见。
二、健康信息的采集和录入
(一)各中小学校在每学年初按照市教委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的采集、录入、核查和上传工作,确保CMIS中的学生基本数据准确详实,并做好数据同步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