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级移动分公司在移动业务经营方面给予承办企业最优惠的业务政策,提倡使用ADC模式,确保网络的优质、安全运行。要及时主动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承办企业联系对接,加强对承办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培训。
(三)重点建设三个平台
各级商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商建字[2009]44号)(可从商务部网站查阅下载)要求,重点“建设三个平台,实现三项功能”。一是建设承办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企业、配送中心、农家店之间采购、配送、结算等作业的信息化管理功能。二是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平台,实现农家店经营信息和农村商品市场动态情况实时报送功能。三是建设为农民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为农民提供农资购买、农产品销售、外出务工、农业生产技术等各方面的综合信息服务功能。
三、强化措施,切实使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
(一)制定规划,稳步推进。各级商务部门要按照“一网多用、巩固成果、提高质量、提升水平”的原则,认真制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荐有实力、有能力、有责任感的承办企业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重点安排有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承办企业申报规划。每个设区市至少推荐当地30%的承办企业参与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今年列入国家政策支持的60个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承办企业),提高农家店安装信息机数量。各市推荐企业名单及建设规划请于2009年11月10日前分别报省商务厅及河北移动公司。
(二)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承办企业意愿,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制订发展规划,逐步推进相关工作。商务、移动双方应及时了解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承办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承办企业科学统筹使用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助资金,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农家店和配送中心项目建设重要内容,加强督导调度。省商务厅将把信息化建设列为项目验收的重要标准之一,作为评价各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各地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衡量指标。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地要认真总结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展情况和取得经验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河北移动公司(集团客户部)。
联系人:河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