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多种形式的乳腺癌防治健康知识和社会宣传,发动适龄人口积极参与乳腺癌筛查。
2、选定检查目标人群,建立总人口数据库,获得人口结构的详细信息,建立待筛查调查对象的详细人口档案。所有参加检查的对象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3、开展技术培训及现场指导工作。对承担项目的6个县市不少于60名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并在进行乳腺癌检查的同时,专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乳腺临床检查、彩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及乳腺离体组织的病理诊断。对接受筛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对钼靶X-线检查结果阳性者和可疑者,作粗针吸检查或组织学检查,获得最后病理诊断。
5、建立受筛人员筛查信息数据库及随访。
三、项目组织与分工
㈠组织领导
省卫生厅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和检查工作方案;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制定技术方案、指导项目质量控制工作;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定期向项目领导小组通报进展情况。
㈡职责分工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妇女乳腺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卫生部项目领导小组通报进展情况。
2、项目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乳腺癌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地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督导检查。
3、省级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解读国家项目技术方案,制定我省项目技术方案,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对承担乳腺癌检查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指导完成质量控制工作。
4、项目县(市)的相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负责选定检查目标人群,建立总人口数据库及待筛查调查对象的详细人口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进行基本情况调查,收集知情同意书,实施乳腺癌筛查、早诊和治疗服务并进行随访,建立受筛人员筛查信息数据库并统计上报。
四、项目具体实施
㈠选定项目点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和项目选点原则,由省肿瘤防治办公室组织专家,以我省开展全死因登记和肿瘤发病登记工作及项目依托单位的积极性、现有技术条件和开展癌症检查能力为基础,承担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县(市、区)为重点,结合各市推荐的县(市、区)人民医院或县妇幼保健院,采取实地调研、审查申报资料与沟通交流等形式筛选我省项目点。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要求,项目点的选定由省卫生厅及项目省级专家组结合县区实际情况确定,报经卫生部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㈡项目选点原则
1、综合考虑项目点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
2、选取人群依从性较好的农村人口作为目标人群;
3、开展过常规肿瘤随访登记和第三次全死因回顾调查的农村县优先;
4、政府重视妇女健康,支持开展乳腺癌检查工作;
5、卫生部门与其他部门有良好的合作与配合;
6、现有临床、B超、影像(钼靶X线)、病理、流行病学以及医疗安全等技术条件满足开展乳腺癌检查的需要;
7、技术单位有开展乳腺癌检查的积极性,并能进行良好合作;
8、医疗保障部门有政策支持乳腺癌早诊早治工作。
㈢工作方法和步骤
1、宣传动员。针对重点人群,采取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对选定的适龄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的重要意义和乳腺癌防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覆盖率和筛查服务参与率。
2、人员培训。对所有参与项目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从理性上掌握乳腺癌筛查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步骤。开展乳腺癌筛查现场培训,从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手诊、B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病理诊断等技术环节,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能力。对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项目管理方法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培训。
培训工作应在检查工作开展前1至2个月完成。保证各项工作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3、人群选择。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或选定的村会计登记的存户口簿获得目标人群总人口及结构的详细信息,建立待筛查调查对象的详细人口档案。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辖区内所有年龄为35-59岁的当地妇女组成筛查人群。
4、确定高危人群。发放“乳腺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登记选定的符合筛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乳腺癌高危人群。
5、实施检查。按照“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对已登记的适龄妇女进行乳腺临床体检、超声检查和钼靶X线检查。对高度怀疑的病变(钼靶X线检查结果阳性者和可疑者)作粗针吸检查或组织学检查,获得最后病理诊断。
6、建立受筛人员筛查信息数据库。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受检妇女本人,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提出相关诊疗建议,并记录个案登记表。
7、现场技术指导。省级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及工作质量控制,解决筛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㈣项目培训
1、组织参加国家“乳腺癌筛查规范化诊断标准和操作方法”师资培训。开展对我省项目点技术和工作人员进行乳腺癌检查统一培训,组织考核,合格后参加项目实施工作。
2、培训内容包括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手诊、B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病理诊断等技术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