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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同意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增设疼痛科的批复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同意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增设疼痛科的批复
(鲁卫医字〔2009〕93号)


淄博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设置疼痛科的请示》(淄卫字[2009]222号)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增设疼痛科。上述新增诊疗科目须经我厅验收合格,并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和执业医师注册后方可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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