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病人诊断、救治,指导消毒隔离及医护人员防护工作。
④负责确定辖区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点医院、后备医院。
⑤负责组织辖区甲型H1N1流感临床医疗救治技术培训。
⑥负责落实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医疗救治工作。
(2)医疗机构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组织落实上级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医疗救治工作任务;
②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医疗工作方案;
③组建本单位医疗专家组,负责本单位医疗救治方案的落实及收住病例的诊疗工作;
④负责组织本单位防治甲型H1N1流感人员培训及医务人员防护措施的落实。
⑤负责本单位各种医疗救治资源的准备及统筹调配。
⑥负责本单位应急演练、病房腾空演练的组织实施。
四、充实医疗救治队伍
1、省、市、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由呼吸科、传染科、重症监护科、医院感染科、中医、影像诊断、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辖区内可疑患者的会诊排查,指导辖区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救治,开展技术培训,提供决策和技术咨询,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派的其他工作。
2、各传染病院、定点医院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完善本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专家组(由临床、医院感染等资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本机构发现的可疑患者的会诊排查,指导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救治、甲型H1N1流感知识培训、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及本机构委派的其他工作。
3、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都要组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队。每队以5-7人为宜(由呼吸、感染、传染病、重症医学、中医专业为主)。省级医疗救治队增加到20支,(由省级定点医院和省直省管综合医院相关医务人员组成);西安市增加到15支,其它各设区市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增加到5-10支。(由市级定点医院和市直市管综合医院相关医务人员组成)
4、参加医疗救治队的医务人员必须参加甲型H1N1流感诊疗知识培训,服从上级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调配。
五、完善医疗救治方案,有序启动医疗救治对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