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研能力条件:
陕西省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科研能力条件一览表
单位类别
| 正高级资格要求
| 副高级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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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地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及三级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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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著作1本,主编或副主编(其中本人执笔6万字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均为第一作者;
3、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4、完成科研项目﹡﹡﹡
|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著作1本,参与编写(其中本人执笔4万字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限前2名作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1篇;
3、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4、完成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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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及二级医疗卫生单位(仅限职工医院)
|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著作1本,参与编写(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
2、在地市级以上科技类期刊或在国家(际)级学术会议报告论文2篇,限前2名作者;
3、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4、完成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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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
| 不设正高职
|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著作1本,参与编写(其中本人执笔2万字以上);
2、在地市级以上科技类期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告论文、专业文章2篇,限前3名作者;
3、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
4、完成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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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论文、著作及成果等有关指标特定解释见附件2。
2、表中“完成科研项目﹡﹡﹡”指: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或主持完成市级科研项目两项,其中一项为第一完成人,并2项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