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的通知》(环办〔2009〕83号)精神,组织开展全省POPs 更新调查工作。本次调查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实现POPs污染源信息动态更新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统一部署,逐步建立POPs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
(二)调查目标
1.完成二恶英类POPs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放源信息的更新,结合前期调查,删选出重点监管对象。
2.配合环保部进行二恶英类POPs排放因子监测,逐步开展我省环境介质中POPs 的监测与调查。
3.进一步了解我省POPs 污染现状,逐步建立我省POPs 污染源完善的管理机制。
二、调查原则与组织形式
(一)调查原则
1.动态申报、长效监管。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大力开展和在环境保护方面与国际日益接轨,污染控制因子将逐步增加。为使我省的环保工作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并在环保部的统一部署下完成各项工作,有必要建立动态上报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的变化,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2.承前启后、重点突出。本次POPs更新调查工作将在前期调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我省各地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进行更新调查。重点在于更新我省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信息,开展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典型企业的监测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实施方案,高效有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调查工作任务。
3.强化监督、保证质量。为了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根据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对调查各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4.以点带面、提升能力。通过建立POPs动态申报机制,提升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地方队伍建设,为实现本地区二恶英类POPs的持续削减、POPs废弃物的安全处置、改善本地区的环境质量提供支撑。
(二)组织形式
本次调查由省厅POPs 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按照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制定调查方案,统一部署调查时间与程序。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设立的POPs调查领导小组(或工作组)继续发挥组织作用,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和工作经费,指导、协调和解决本地区在调查中遇到的问题,按步骤、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