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兴市黄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09〕71号)
泰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黄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泰政字〔2009〕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泰兴市黄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二、同意黄桥历史镇区保护范围为北至直来河,南至如泰运河,东至致富路,西至姜黄河。划定的东片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为北至米巷,南至沿东进路新建建筑北侧,东至口巷,西至沿十桥路新建建筑东侧,面积约6.8公顷;西片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为北至黄桥小学,南至封家园北侧弄堂,东至沿十桥路新建建筑西侧,西至永丰巷,面积约4公顷。
三、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重点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以及“黄桥烧饼”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整体上保持黄桥历史镇区三面环水、夹河穿镇、古街巷成网的空间格局和古镇风貌。
四、优化历史镇区用地布局,完善道路交通结构,加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提高镇区人居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