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的国土资源信访形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
(二)重点解决来省进京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问题。
(三)搞好信访案件线索的排查,积极化解矛盾隐患。
(四)抓好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人的问题。
(五)重点办好中央和省领导批办、中央和省联席会议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五、方法步骤
(一)排查梳理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针对整治的重点,将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问题交各市处理。各市在解决省政府交办信访问题的同时,要对本辖区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镇不漏村,村不漏户,不留死角,摸清底子。要逐案分析研究,制定措施,按照反映问题、案件类别、包案领导、承办人员、承办时限等事项建立明细台账。特别是信访老户、缠访户、闹访户、集体访和尚未解决的重信重访问题,要建立专门台账。排查台账于9月10日前上报省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市根据交办情况和排查梳理的结果,集中时间进行办理,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四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承办单位和包案领导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研究解决方案,落实化解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达到案结事了、息访罢访。
(三)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5日)。各市对所辖县(市、区)专项行动所有案件的处理情况负总责,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报省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销号。省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验收组,对各市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验收。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认真、处理信访工作不到位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跟踪督办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各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创新措施,不断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2009年10月30日前,各市将工作总结报省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是全省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既要保障经济较快发展,又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困难,务求实效。
(二)明确重点,集中排查整治。通过这次专项行动,从根本上集中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来省进京重复信访问题。要搞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信访隐患,特别是集体上访苗头。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人要认真分析,重点研究,做好化解工作。省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