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6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维护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政府确定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以抓好重点地区、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持依法处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十一届全运会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以才利民副省长为组长的省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省政府王旭副秘书长、省国土资源厅徐景颜厅长任副组长,省政法委、省信访局、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省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一批信访老案、积案,有效解决当前国土资源信访突出问题,遏制信访总量在高位徘徊的势头,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继续坚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努力实现大多数重点信访问题和重信重访案结事了、息访罢访;提高国土资源信访的矛盾排查预测能力,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的基础,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完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排查整治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