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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督查的通知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督查的通知
(鄂工商函[2009]7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省工商局决定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四项工作”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2009年以来执法办案情况。重点查看各地加强和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所采取的措施;1-9月份执法办案工作实绩;转型后基层执法办案的体制、机制现状;基层年度案件质量;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建议等。
  (二)打假保秋播专项执法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各地落实“三项任务”的措施、实效和典型案件。
  (三)反欺诈、树诚信专项执法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各地查办的案件和查纠的问题。
  (四)打击传销、监管直销工作情况。重点查看打击力度和成果;长效机制建设状况;直销活动监管情况;当前辖区传销活动的态势。
  二、督查时间
  计划从10月下旬开始,10月底基本完成。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市州工商局“四项”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二)用抽签方式决定抽查一个县级工商局和一个基层工商所(分局),直管市、林区工商局直接受检,听取情况、查阅资料、查看市场农资经营户、抽查年度所办案件案卷。
  在受检县(市)随机抽查市场农资经营户不少于5户,检查内容为“四查四看”;从受检县(市)公平交易分局年度所办案件中抽查3份,从基层工商所(分局)年度以自己名义所办案件中抽查3份,重点查看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恰当、处罚决定书是否说理充分、执行是否到位、案卷是否完整等内容。
  四、督查分组
  督查工作由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和市场处具体实施,分组如下:
  第一组:王志军、王哲、张军宏(襄樊局),督查武汉、黄冈、鄂州、黄石、咸宁。
  第二组:甘世发、李伟、金涛(鄂州局),督查宜昌、恩施、荆门。
  第三组:刘家志、周辛、杨菀城、范劲松(黄冈局),督查仙桃、天门、潜江、荆州。
  第四组:朱亚萍、吴杰鹏、孙光华(仙桃局),督查孝感、随州、襄樊、十堰、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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