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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管理和指导全省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政府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的组织制(修)定、审批和发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组织制(修)定、审批和发布。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全省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生产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食品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风险检测工作。组织协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省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综合管理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机制和救援队伍。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加强节能减排领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制(修)定节能减排地方标准。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对能源计量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开展能耗测试和节能监察。负责节能产品认证及执法检查。

  (十)建立健全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技术基础发展规划和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指导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宣传、教育、培训、科研、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一)代表全省参加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管理《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全省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二)垂直管理全省质监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负责各级质监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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