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责任单位:各区,国土、纪检监察、公安、规划、城管、林业、工商、供水、农业、供电等相关部门。
(五)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科学合理优化土地布局。
1.工作任务:按照地方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积极推动市、区、镇级规划同步编制、同步推进。
2.时间安排: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最新要求,修改完善的市级大纲将于9月10日前上报国土资源部。同步推进区、镇级规划成果编制工作,区级规划成果10月底前报省政府审批,镇级规划成果10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
3.责任单位:各区,各镇,市国土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市政府将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用地报批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业主单位和所在区及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确保10月底前完成重点项目报批等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现在距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拍照最多还有2个多月的时间。如果今年10月底前重点项目用地依然没有完善用地手续,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工作还不到位,市政府将面临被问责的局面。相关市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2009年抓落实的重点工作安排》(珠办发〔2009〕4号),全力以赴督促业主单位做好用地报批、占补平衡工作,确保依法用地。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解决用地报批和违法用地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认真学习,掌握政策。粤府办明电〔2009〕245号文在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放宽审批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等方面出台了新规定。各区、各部门、用地单位要加强学习,理解新政策的目的和内容,全面掌握新政策的含义和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做好报批材料的组织工作。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区、各部门、用地单位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互相沟通,互相配合,合力解决用地报批过程中的问题,形成推动用地报批工作的合力。
(四)定期通报,加强考核。按照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要求,倒排工作计划,建立用地报批、耕地开发、违法违规用地查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项工作最新进展。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市政府组织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