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措施
(一)适用范围。
凡列入年度计划的所有市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方案。
(二)审批流程。
本方案将政府投资项目分为房建类和市政类两种。
1.房建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房建类政府投资项目,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为63个工作日,项目主体单位工作时间为201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图详见附件1,说明如下:
第一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选址许可,用地预审意见。
审批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
项目主体单位一次性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完成项目建议书后,向专门窗口申报项目建议书、选址申请及相关资料。专门窗口将项目建议书传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将项目建议书及选址申请传送至市规划国土委。
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同步开展审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受理项目建议书,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并送达专门窗口。市规划国土委根据项目建议书及选址申请,同步开展选址许可准备工作,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送达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选址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并送达专门窗口。
第二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附建设用地方案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审批部门:市规划国土委、发展改革委、人居环境委。
项目主体单位同时编制环评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送专门窗口。环评报告招标、编制和评审时间为45个工作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审时间为45个工作日(其中评审时间为15个工作日)。在可研编制完成并报专门窗口的同时,项目主体单位可开展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招标及工程方案设计工作。
市规划国土委上报市政府,通过后在1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建设用地方案图)。市发展改革委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市人居环境委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审批。
第三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22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工程方案审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人防建设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核,概算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