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安监管函[2009]199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认真做好2009年度金属非金属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函[2009]80号)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审机构认定办法尚未发布,评审机构无法认定。为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开展,我省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审工作分别由省、市、县(区)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
二、安全标准化证书和匾牌由省局统一编号。三级以下安全标准化企业,由各市局汇总填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统计表》(附件1)和《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登记表》(附件2)报送省局登记编号。编号分别为:三级(陕)AQBKⅢXXXX;四级(陕)AQBKⅣXXXX;五级(陕)AQBKⅤXXXX。
三、安全标准化证书和匾牌由组织评审单位按照统一规格式样(附件3、附件4)制作。
四、按照国家总局要求,2010年1月1日以后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由省局认定,请各市局在2009年11月20日以前将本市已通过评审的三级标准化企业报省局登记编号。未按时报送的不再办理登记编号。请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及时上报已认定等级的各类标准化企业,确保年底前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任务。
联系人:杨达明 联系电话:87293076
电子邮箱:yangdaming8729@126.com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统计表
附件2: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登记表
附件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证书式样(略)
附件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牌匾式样(略)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统计表
填报单位:
编号
| 企业名称
| 认定等 级
| 认定单 位
| 认定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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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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