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定价中心
大力发展联合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法庭、航交所、海事法庭等中介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银行间拆借市场、外汇交易中心、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所等金融要素市场。加快发展黄金交易所、钻石交易所、石油交易所、环境能源交易所等非金融类要素市场的资源集聚。扶持发展物流资源交易中心和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探索建立品牌交易和碳排放交易等新型要素市场。依托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临空保税产业园区等,大力吸引进口要素贸易市场的集聚,形成以较高关税及非关税壁垒产品为主的全国性进口要素市场。基本形成以资本、货币、货物、服务、技术产权、人才各类要素市场为核心的大市场体系。
(四)大力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提高资源配置能力
一是提高企业的系统设计能力、资源集成能力、设备成套能力、贸易服务能力以及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鼓励制造业企业从制造加工环节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环节延伸,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向总承包商和集成服务商发展。二是采取“转型、提升、新建”方式,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和功能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园区“二次开发”。三是以调整、改造和提升为重点,推动中心城区老工业基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投资、管理、研发设计、营运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调研、数据分析等功能。四是以盘活土地资源为重点,调整优化土地管理政策,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五是针对产业关键性和共性技术,搭建国际、国内和全市公共技术服务业和交流合作平台,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的渗透带动力。
(五)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深化改革,形成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竞争格局
一是打破行政区划和行业垄断。配合国家推进电信、铁路、民航、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服务企业实现股份制改造,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企业之间的联合,促进资本、产权、人员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均衡、体系完整的服务业产业集群。二是建立健全服务业现代企业制度。顺应国际趋势,逐步提高现代服务业组织化、连锁化、规模化、信息化、现代化程度,并加强国际营销和实施品牌战略,增强服务企业的能级;积极利用现代金融市场,通过股权联合、资本联合、技术纽带、管理纽带等机制,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三是打造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社会资本力量,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本市服务业企业壮大。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到国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展览展销、市场调查等活动;为企业出国考察、培训、谈判、建立销售网点、维修网点、国际采购、国际招投标、收购企业、引进国际人才开辟快速通道,为龙头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服务业国际竞争力
以企业为主体、政策为导向,大力发展服务业品牌,重点培育国家名牌,积极争创世界名牌。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品牌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制定上海知名品牌培育规划,明确培育对象、目标,帮助品牌企业解决品牌发展中的难题。发挥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作用,支持服务业龙头企业的品牌国际化发展。发挥公共品牌研究机构的作用,建立共性技术服务网络,解决企业品牌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障碍。加快发展信息咨询、现代传媒、电子商务等品牌服务中介,提高服务业企业的竞争力。
(七)形成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保障机制,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智力支撑
大力引进和培养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以高素质人才推动高水平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创业型的领军人才,加大基础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岗位职业培训,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输送更多合格高技能人才。积极构建宽松的人才引进环境。调动各方力量,在住房、医疗等方面,强化人才奖励与保障制度。
(八)完善公共服务,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一是简化项目审批环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现代服务行业和领域。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网。三是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建立行业联盟。支持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在政府产业政策辅导与解读、行业发展信息共享、咨询评估、教育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四是加强技术标准、统计工作。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制定技术先进性服务业外包企业认定标准;完善现有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上海服务业统计信息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完善制造业企业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跟踪体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统计信息平台、会展业、时尚产业等新兴产业统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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