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职责,分级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村村通班车工作,负责城乡交通一体化公路网规划和建设管理,协调与省市相关部门落实涉及村村通班车的相关政策,兑现市财政拨付的客运站、候车亭、招呼站和冷线补贴资金,督促检查市运管处、市地方公路管理处、三县交通局村村通班车工作的开展情况。
市运管处负责制定全市村村通班车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三县村村通班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指导三县运管所开展村村通班车的源头管理;协调指导客运运力的投放、班线和站场的设置和核定;确定三县村村通班车冷线的数量和相对冷热程度,兑现省交通运输厅拨付的客运站、候车亭、招呼站补贴资金;督促三县已建成的站、亭的使用和管理,督促强化三县农村运输市场管理,处理村村通班车相关投诉、举报。
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负责制定城乡公路网的发展规划和县乡公路建设、管理,完善通村道路的安全标志标识,督促三县做好县乡公路的路肩硬化。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督促三县完善农村公路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县交通局是村村通班车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负责村村通班车的组织领导、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管理计划安排,根据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适时调整班线和增减运力。组织开展本县村村通班车工作,完成市交通局和本县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村村通班车工作任务,协调县直部门和乡镇支持村村通班车工作。
各县交通局要充分发挥县运管所、基层交通管理站(稽查站)在村村通班车管理中的作用,明确县运管所、基层交通管理站(稽查站)是辖区内村村通班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通村线路、运营车辆、客运站、候车亭、招呼站实行交管员线路责任制,责任到人。县运管所具体负责制定全县村村通班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村通班车线路的设置、运力投放和班次的安排;指导交通管理站(稽查站)开展村村通班车的源头管理;确定辖区内村村通班车冷线的长短、数量、班次和冷线的相对冷热程度,兑现客运站、候车亭、招呼站和冷线的补贴资金;组织新建客运站的投入使用;处理村村通班车相关投诉、举报等。基层交通管理站(稽查站)具体负责村村通班车的日常管理,负责通村班线的开通、宣传、实施、巩固,对通村班车“五定”、“三统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客运站、候车亭、招呼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农村客运市场监管,查处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行为;负责通村班车的经营情况状况调查,掌握相关信息,有效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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