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9〕157号)
綦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批古剑山―清溪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綦江府文〔2009〕1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9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是以历史遗迹、宗教文化等人文资源和亚热带森林植被环境以及奇特地貌、溪河等自然资源为特色,自然与人文景观有机融合,具有休闲度假、康体健身、山林探险、科普考察等功能的近郊山地型市(省)级风景名胜区。
三、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包括古剑山、长田、清溪河三个片区,总用地面积73.58平方公里。
古剑山片区东以郭家湾―上道角―店子上―黄天坡为界;南以三天灌―郭家湾为界;西以桥土湾―白果坪―三天灌为界;北以黄天坡―茶店―石笋―水井湾―深土湾―桥土湾为界,面积10.54平方公里。
长田片区东以漆树沟―潭生岩―下草坪―叉口石梁梁为界;南以大茶湾―泡桐咀―娃儿咀―漆树沟为界;西以青龙咀―摊口上―大茶湾为界;北以叉口石梁梁―青龙咀为界,面积32.87平方公里。
清溪河片区东以邹家坝―生箕湾―李家嘴―双屋基―罗家店―茶腊湾―苟梁咀为界;南以漆树坪―邹家坝为界;西以深田堡―郑家屋基―长杆烟―漆树坪为界;北以苟梁咀―土地垭―打石湾―窑高山―高桥沟―牛儿沟―深田堡为界,面积30.17平方公里。
核心景区主要分布在古剑山景区东北部、长田景区北部及中峰景区北部,面积为6.65平方公里。
四、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按土地用途划分:风景游赏用地3.51平方公里、游览设施用地0.44平方公里、居民社会用地3.53平方公里、交通与工程用地0.52平方公里、林地45.69平方公里、园地4.31平方公里、耕地13.10平方公里、水域2.48平方公里。按分类保护划分:生态保护区7.24平方公里、自然景观保护区26.94平方公里、史迹保护区2.28平方公里、风景恢复区9.45平方公里、风景游览区10.19平方公里、发展控制区17.48平方公里。按分级保护划分:一级保护区7.23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35.78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30.57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25.97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