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紧急通知
(内卫妇字〔2009〕846号)
各盟市卫生局:
近期,我区部分盟市陆续发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部分停课学生返回社区,随着秋冬季节和“十一”长假的到来,甲型H1N1流感在社区聚集性发病的可能性明显增加。为有效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传入和扩散,各盟市要加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网底作用,把好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第一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卫生局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提高认识,增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根据卫生部办公厅《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卫发明电[2009]99号)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认真部署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措施和范围,保障社区和谐稳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重点掌握辖区内的留学归国人员、外出人员、停课返回社区学生的信息,认真进行登记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工作人员都要深入社区,按家庭包干到人,掌握了解辖区居民身体状况,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培训,做好监测工作
各地卫生局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强化培训,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掌握甲型H1N1流感潜伏期、传染期的临床症状,熟悉病例报告、现场消毒和个人防护指南等流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门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工作,对全部就诊患者都要测量体温,重点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患者加强监测,对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接触史的患者严格进行登记管理。
三、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教育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宣教职能,为辖区居民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要尽快印制发放甲型H1N1流感防控宣传资料,让辖区全部居民都要了解甲型H1N1流感的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特别要加强辖区内学校、托幼园所、养老院的健康宣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