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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说  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二、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的计算,按如下规定掌握:

  1.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09年底。

  2.专业资格年限,从评审确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之时算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资格年限,从“资格证书”上的授予时间算起(其中:应持证上岗的在职会计人员,在国家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后的会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与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实际注册期间相一致)。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2: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2009年10月20日之前公布报名日期、报名办法及值班电话。

  二、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30日为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在报名的同时向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及预订书款。

  三、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考生信息上报。

  四、2010年2月27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报省会计考办。

  五、2010年5月10日前完成考场设置等考试准备工作,并由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2010年5月14日前完成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值班人员、值班电话报省会计考办。

  七、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

  八、2010年5月17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实际考试试卷送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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