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拒绝服药,不听家人劝阻和管理,到处乱跑或木僵状态;
(5)病情明显,但患者坚决拒绝治疗,长期延误有恶化的可能;
(6)患者神志不清、抽搐或合并脑炎、肝炎、心脏病等躯体疾病,在社区治疗有困难;
(7)家庭中无人监护照顾。
2、对于初诊精神分裂症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考虑向上级医院转诊
(1)精神分裂症急性期;
(2)兴奋、冲动、有伤人和毁物行为,影响到周围社区的人身、财产安全;
(3)有自杀观念和行为;
(4)在社区维持治疗过程中病情复发、症状加重或拒绝治疗;
(5)出现药物不良反应难以在家庭维持治疗;
(6)患者及家属不愿意在社区治疗。
下转指征
1.诊断明确;
2.治疗方案确定;
3.处于缓解期和恢复期的患者。
三、转诊程序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要建立协作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完善双向转诊工作。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转出程序
(1)社区医生要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等,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上转病人要在《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填写电子的双向诊单转出单,同时手工填写纸制《双向转诊单的转出单》(详见附件1)和《南昌市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登记表》(详见附件3),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接诊的急危重症患者,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急救中心进行转送,同时负责通知上转医院做好接诊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上转患者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在患者转出5天之内进行追访,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
2.转入程序
对病情稳定持转诊转入单转回社区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责任医师要在《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填写电子的双向诊单转入单,同时手工填写纸制《双向转诊单的转入单》(详见附件2)和《南昌市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登记表》(详见附件3),应按照上级医院的意见进行管理,保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