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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7号建议的答复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7号建议的答复


章波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537号建议《关于缓解老小区停车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小区停车难问题是我市当前居住小区热点、难点问题,各个小区都不同程度存在。我局对此非常重视,专门组织了调研,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造成小区停车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的绿化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将绿化改造为停车位涉及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必须充分考虑对改造区域周边业主和无车业主的权益保护。

  二是小区改造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环境质量,而不是下降。减少绿化面积或者将原有绿地改为草坪砖都会影响绿化景观效果,而且从草坪砖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绿化存活很少。

  三是减少绿地会影响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小区绿地是城市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区绿地减少势必造成全市绿地面积的减少,从而使城市绿地率指标下降。按规定,在取得国家园林城市之后,绿地率指标每年都要有一定比例递增,而我市近几年绿地面积增加不多,绿地率指标上升空间很少;同时国家园林城市对居住小区的绿地率指标也有一个硬性规定。

  这几年来我市在住宅小区的建设开发中高度重视停车问题,市人大还为此修改了《宁波城市绿化条例》,将新建居住小区的最低绿地率从35%降低至30%,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用地空间上为提高停车位配置创造条件,同时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尽可能增加停车配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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