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工作程序
复审人员带齐相关资料到有关质监部门办理窗口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审查申请材料,作出复审决定。不符合条件的补正申请材料。
《宁波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可在宁波市特种设备考试机构网(http://www.nseia.com)或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相关下载栏内下载。填写要按填表要求逐项填写,内容不能遗漏。
(一)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鄞州六个县(市)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期满3个月前,应将复审申请材料提交当地县(市)、区质监局。由各县(市)、区质监局对提交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证书有效期进行更新,予以签章。同时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表》抄送市特种设备考试机构,考试机构及时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数据库中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对不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员当即通知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或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对于数量较多,当场不能完成复审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将复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凡复审不合格的持证人员应当重新到市特种设备考试机构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重新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失效,由发证部门予以注销。
(二)市五区(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期满3个月前,应将复审申请材料提交到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办理。符合条件的,对证书有效期进行更新,予以签章。同时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表》抄送市特种设备考试机构,考试机构及时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数据库中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对不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员当即通知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或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凡复审不合格的持证人员应当重新到市特种设备考试机构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重新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失效,由发证部门予以注销。
为方便企业和复审人员,对于其他复审条件符合,而只是未参加过安全教育培训的复审人员,可直接报名参加市特种设备考试机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工作是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依法行政,扎实做好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