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服务业委员会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安全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组织拟订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综合工作,督促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汇总分析全省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发展趋势和运行动态,组织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产业推进处。
协调拟订促进科技、软件、信息、金融、房地产、商务、文化、教育、旅游、农村服务等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四)现代物流处。
组织拟订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汇总并分析物流业发展趋势和运行状况,提出政策建议;研究物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掌握并组织推进物流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对物流业发展的考核评价。
(五)消费品流通处。
负责商贸流通市场运行状况的综合分析和监测,提出政策和建议;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以及对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分析;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和措施;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承担肉、糖、小包装食品等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消费品的储备管理;按规定承担酒类商品流通、拍卖、典当、租赁等行业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生产资料流通处。
组织研究拟订生产资料流通发展规划;汇总和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动态运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成品油流通、汽车品牌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及老旧汽车更新管理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旧货流通、散装水泥推广及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七)生活服务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