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3省道峡川至320国道段改建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3省道峡川至320国道段改建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
(浙交复〔2009〕137号)


衢州市交通局:
  《衢州市交通局关于报送23省道峡川至320国道段改建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衢市交〔2009〕16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关于材料调价
  根据我厅《关于衢州市320国道朱家渡至钳口段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材料调价方案的批复》(浙交复〔2009〕92号),同意对该项目材料进行调价,增加费用688.8万元。
  二、设计变更内容
  (一)沈家大桥变更
  根据衢江航运“工可”报告,要求在南岸增加(预留)2个通航孔,北岸通航孔保持不变。同意沈家大桥配跨由20米+40米+8×20米+5×40米+8×20米调整为20米+40米+8×20米+7×40米+4×20米,增加费用204.29万元。
  (二)路面设计变更
  K0+450~K4+400、K6+700~K8+650段,初步设计时为利用老路路面。鉴于目前上述路段路面病害严重,同意对上述路段路面进行处理改建,增加费用217.55万元。
  (三)增设涵洞、通道
  根据当地乡政府意见,为方便当地群众通行,同意在K8+900高填方路段增设一座人行通道(4×2.5米),在K14+170增设一座人行通道(4×3米),增设涵洞8道长266.52米,增加费用310.19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