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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精神(具体内容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结合我省实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北省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河北省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安排原则

  (一)严格标准。严格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商建发[2009]419号)规定的支持方向、建设内容以及相关要求,择优选择推荐上报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承办企业以及建设项目。

  (二)合理分配。充分考虑各设区市商务、财政等部门联合推荐意见和各地地域大小、消费水平高低、下乡产品流通网络现状等因素,依据国家下达我省专项资金额度情况,合理分配指标。

  (三)注重实效。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改造,重点加强网络设施建设改造,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下乡产品流通网络水平。

  二、建设内容

  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包括下乡家电流通网络、下乡汽车摩托车流通和报废车辆回收网络。建设内容包括:

  (一)销售网点项目。即面向农民销售下乡家电、汽车摩托车的乡村销售网点建设改造项目。

  (二)配送体系项目。即为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提供产品统一配送服务的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和配送车辆,以及报废车辆回收等运输工具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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