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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见


  (八)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以综合干预为重点的一级预防工作。主要对象是计划怀孕夫妇。主要内容是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通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社会公众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和优生意识;通过优生咨询和高危人群指导,提高对个体夫妇的具体指导;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人群覆盖率,使每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得到优生科学指导帮助,引导计划怀孕夫妇增强孕前优生健康意识和能力;采取综合手段实施孕前预防,实现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努力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全面做好以早发现、早干预为内容的二级预防工作。主要对象是妊娠中期和晚期妇女。主要内容是开展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进行分娩决策,识别胎儿的先天缺陷,及早终止妊娠,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控制的目的。

  (三)认真做好以避免和减轻致残为目标的三级预防工作。主要对象是当年出生的新生儿。主要目的是对已出生的缺陷儿,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减轻致残的程度,提高残疾儿生活质量。主要内容是开展产后访视、新生儿健康体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把出生缺陷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估之中,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专家指导、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评估,保证相关责任的落实和项目的实施。要制定出生缺陷预防的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组织动员开展婚前检查、孕前筛查和综合干预工作,加强对新婚、待孕、怀孕妇女的管理和服务。

  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减少职业危害、性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等造成出生缺陷的各种因素,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对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的生物遗传、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险因素进行干预,加强围产期保健,最大限度控制出生缺陷的发生。要积极倡导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杜绝近亲结婚。要为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提供经费保障。

  (二)建立机制,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的监测率和干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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