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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意见的通知

  三、全面开展五类培训

  (一)对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依托技工院校、职业技术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和企业培训机构,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通过培训稳定职工队伍。争取每年培训在岗职工350万人。

  (二)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对入读技工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分类实施技能培训。进一步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加大扶持力度,力争使所有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入读技工院校或中等职业技术院校。组织当年退役并有就业愿望的士兵自愿参加两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每年培训新成长劳动力50万人。

  (三)对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就业培训。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培训、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适用性。组织失业人员参加3-6个月的再就业培训,实现失业人员技能提升与就业岗位的有效对接。每年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本省户籍失业农民工110万人。

  (四)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对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本省农村劳动力提供1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弹性学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式入读技工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确保每个农村家庭有1名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每年组织80万名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

  (五)开展创业培训。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通过实施创业培训补贴等办法,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参加创业培训,每年组织创业培训10万人,通过创业带动50万人就业。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

  1.开发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的新职业标准。大力开发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教学标准、工种鉴定标准和教学大纲,重点加强实用性强的新职业、新工种培训鉴定标准和教材的开发,加快工业设计师职业(工种)标准开发。统一规划和广泛征集培训项目,定期编制和公布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培训工种目录,为各地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指引。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培训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对报名登记、课时安排、培训鉴定、推荐就业和跟踪服务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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