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9〕10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日
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的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就业压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8号)、《
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9〕61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劳动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9〕25号)精神,现就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技能优先、配置优化的总体思路,以技能就业、稳定就业、充分就业为目标,以职业能力开发为核心,组织大规模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为推动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技能储备和人才支撑,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09-2012年,每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00万人次,本省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力至少享受1次减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共培养10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000名高技能人才师资,20000名高级技师。到2012年,基本建立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技能培训体系;全省技能劳动者占非农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45%以上;初、中、高级技能人才结构比例为30∶45∶25,技能劳动者供给总体满足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