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搞好产业融合互动。将会展业纳入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统筹协调发展。建立会展业与旅游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和城市配套服务业的联动机制,加快形成“展(节事)中有会,会中有展(节事),展(节事)会结合,展游互动”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品牌驱动,努力提高会展业发展规模和水平
(六)放大城市品牌效应。充分挖掘利用城市人文历史、自然环境、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品牌资源,大力宣传推广“冰城夏都”、“金源文化”、“欧陆风情”、“音乐之都”、“啤酒之城”等城市名片。创新城市品牌运作机制,推动会展业借势而上、提升档次,促进城市品牌与会展品牌有机互动、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七)做强做大会展自主品牌。制订实施品牌提档升级战略,加强策划、组织和绩效评估,促进品牌培育。实行重点品牌会展保护措施,综合运用经济和市场手段,整合集聚资源,优先安排档期,提供公共服务,打击假冒伪劣。开展优秀会展评选活动,采取专家评定、网上推选、展商调查等方式,征集品牌会展意见,公开评选结果,促进品牌培育的社会化、公开化。积极组织参加国际权威专业机构的认证,对获得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的展会给予专项奖励。
(八)加大域外品牌会展引进力度。创新招会引展方式,采取企业主体、社会化开发、政府支持的办法,发动有实力的企业申办举办域外知名大型会展活动。挖掘社会资源,通过各种公开征集方式开发会源展源。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会展活动,政府可在冠名主办、配套服务以及资金扶持方面给予倾斜。建立申办举办大型会展活动联动体系,将招会引展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努力为申办主办主体创造有利条件。实行招会引展激励机制,对成功申办举办的大型会展活动的主体和中介人给予奖励。
四、壮大会展企业主体,增强市场化运作能力
(九)加快会展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会展专业及配套服务企业。鼓励民营、股份、外资等各类资本进入会展业市场,建立以展览公司为主导,会展策划承办、设计与搭建、展品运输与仓储、广告宣传与装饰、会务接待与旅游等组成的,专业协作、配套成龙、结构合理、经营先进的会展企业体系。采取扶优扶强措施,对有自主会展项目的专业展览公司在财政资金、税收涵养、引进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增强其经济和人才实力。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并购、重组、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组建企业集团,实现集约化经营,增强同业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