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
《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抓好
《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
《条例》实施的主体作用,统筹安排,全面推动
《条例》实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
《条例》;各级行政机关组织领导干部研讨班、进修班和公务员培训,要增加
《条例》的内容;新闻媒体要围绕
《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制度和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宣传;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将
《条例》列为普法重要内容。
可以预期,
《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促进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沿着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发展,从而为全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振兴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辽宁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
附件2:
全市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宣传用语
1. 防灾减灾,和谐平安
2. 事故教训是镜子,安全经验是明灯
3. 记住山河不迷路,记住规章防事故
4. 管理基础打得牢,安全大厦层层高
5. 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6. 好钢靠锻打,安全要严抓
7. 群策群力科学管理,戒骄戒躁杜绝事故
8. 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上下结合,事故难藏
9. 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
10. 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
11. 制度不全,事故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