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园路等道路名称命名(更名)的批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园路等道路名称命名(更名)的批复
(榕政综〔2009〕177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名称命名(更名)方案的请示》(榕民[2009]330号)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关于新园路等道路名称命名(更名)方案。现批复如下:

  1、新园路:东起福飞北路,西至赤桥路。

  2、秀峰支路:北起秀峰路,南至山北路(居住主题公园)。

  3、北梦山路:西起西二环路(象山隧道口),东至湖头街。

  4、连凤支路:北起连洋路,南至连凤路。

  5、紫新一巷:北起紫新路,南至福马路。

  6、紫新二巷:北起福新中路,南至紫新路。

  7、三角池直巷:南起塔头路,北至三角池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