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实行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共同负担。要根据普查对象的数量及工作的难易程度确定普查经费总量,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应于2009年底前完成组建工作,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机构应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口普查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狠抓落实,对人口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对在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严格依法普查。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成都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成都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孙 平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袁 旭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亦如 市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何建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艺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
罗 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廷云 市发改委副巡视员
王励中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学祯 市民宗局副局长
宋 华 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良华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