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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成府发〔2009〕4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30号)要求,结合成都实际,现就我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10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构建和谐成都,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的问题;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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