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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直属院校科学发展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校企合作,既是学校谋取更大生存和发展空间的有效途径,又是企业获得合格适用人才的便捷通道。要积极探索多元合作、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不断增进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学校是企业人才培养基地,各院校要及时掌握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主动服务企业,开展“订单”办学,为企业“量身定制”培养、培训人才。企业是学校师生实习实践基地,各院校要主动联系企业,做好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就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要充分发挥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搭建互利双赢的平台,形成合力,推动学校和企业共同发展,使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受益。

  (十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面向市场,服务就业,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要以技能训练为核心,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积极推进以“基础课程+核心课程+项目教学”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改革,逐步形成职业教育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为学生提供一个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大力推行一体化教学、项目化教学,促进教、学、做合一。根据学生个体素质的差异实行分层次教学,使所有的学生都能学到有利自身发展的相应知识和技能。要健全完善学生顶岗学习制度,中职学校形成“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的“三段式”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应在半年以上。要大力支持广大师生开展专业技能比武,争取每年选取若干专业或项目参加全区乃至全国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激励师生积极参加技能训练,提高技能水平,特别是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十五)创新办学体制,增强发展活力。要进一步运用市场的办法、开放的办法和创新的办法加快工业职业教育发展,促进直属院校做大做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原则,推动直属院校资源整合和重组,鼓励引入贴近市场、灵活高效的办学机制,积极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形成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进一步增强院校的办学活力。支持直属院校开展与外省市、东盟国家及其他国外有关院校、研究机构、企业之间的教育、科研和文化交流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

  (十六)推进直属院校集团化办学。要以工业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逐步实行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由直属职业院校联合发起,与区内外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共同组建的广西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已于2009年7月2 9日正式成立。要加强直属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发挥集团规模优势、资源优势和合作优势,积极探索校企深度合作模式。要不断深化校校合作,构建中职、高职教育的“3+2”直通车式的培养模式,实现中高职教育的有效衔接。开展专业共建工作,按照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品牌特色专业。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方面,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开放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共育共享师资队伍。充分挖掘自身的优势资源,寻找与企业合作的共赢点,真正把校企合作引向深入,做出成效。要建立由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建立由行业、企业参加的院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审核专业和课程设置,指导学校的专业教学工作。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和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积极为各院校学生校外实习和专业课教师实践锻炼提供场所,同时为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服务。

  (十七)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广西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稳妥地推进直属院校内部管理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是直属院校各项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要在完善用人机制上下功夫。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行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制度。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制,把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工作绩效能力挂钩,把绩效考核的结果与教职工的福利分配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保障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教职工依法治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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