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治理措施,推进规范管理。今年底前,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组织集中开展一次犬患治理行动,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犬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二是非法犬类交易市场、街面流动无照售犬及犬医院、犬用品商店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三是犬伤人、扰民等问题。同时,要认真开展好五项工作:一是引导群众主动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主体,以社区为重点,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干部、志愿者等深入社区,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主动登记,摸排社区养犬底数。二是组织开展养犬情况集中检查。对犬只未实行栓(圈)养管理、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违法养犬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强化规范养犬。三是组织实施犬类狂犬病免疫。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在专项行动中群众主动登记的所有犬只,组织实施狂犬病免疫工作,登记犬免疫率要达到100%。四是集中清理街面无主犬、流浪犬。对流浪犬进行集中收容,组织捕杀病(死)犬并及时进行检(免)疫和无害化处理。五是集中治理涉犬经营单位。对以营利为目的,在固定场所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经营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及犬养殖场予以取缔;对犬医院、犬商店等涉犬单位超范围经营进行检查,规范犬只经营、诊疗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用足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涉及养犬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跟进式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管理工作水平。省协调小组将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着手制定我省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促进我省养犬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四、广泛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加强养犬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基层组织工作优势,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养犬协会等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日和文明养犬社区行等活动、召开社会各阶层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各界群众交流沟通;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宣传途径,加大对违规养犬的危害、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咬伤后的处理等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提高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章养犬行为,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在管理和执法工作中,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办法,体现人性化管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