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都市经济圈“公交一体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都市经济圈“公交一体化”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杭州都市经济圈“公交一体化”实施办法
为实现杭嘉湖绍四市优势互补、抱团发展,打造长三角金南翼,根据《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规划》、《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都市经济圈公交一体化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9〕88号)及有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构筑杭州网络化大都市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创新城际公交发展机制,通过优化市域、都市经济圈区域内公交资源,形成市域一体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为群众出行提供经济、便捷、安全、舒适的公交服务。
二、总体目标
巩固萧山、余杭两区公交一体化成果,完善市、区两级公交补贴政策,规范本辖区内公交服务标准,提升公交服务质量,为群众出行提供优质的客运服务。同时,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5县(市)力争2009年12月底前开通公交线路,201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城际“公交一体化”工作。与周边绍兴、海宁、安吉、诸暨、桐乡5个节点县(市)的“公交一体化”工作在征得所属辖区上级政府同意后,计划在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运作方式
杭州都市经济圈“公交一体化”工作以股份制形式运作。
(一)富阳、临安两市按照以块为主的原则,整合辖区内所有涉杭线路资源,组建国有独资的公交企业,并与杭州市公交集团按各占50%的股份比例成立杭州**[县(市)名]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在当地),按照保本低票价的原则经营所有涉杭公交线路,并实行自负盈亏。涉杭线路整合成本按照现客运企业注册地划分,由市、县两级分摊,市财政不予补贴。
(二)建德、桐庐、淳安3县(市)参照“德清模式”,即“存量不变,增量合作,保本低票价”的运行模式,由杭州公交城际客运有限公司与3县(市)以现金注入的方式,按各占51%与49%的股份比例成立杭州**[县(市)名]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开通城际公交线路。